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河南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第五条 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 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第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第十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工程管理部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检查各级交底记录,确保施工安全。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