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支出,明确建管费开支标准和范围,法律规范报销程序,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依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管费使用过程
建管费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备开始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为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性费用
第二条 建管费的开支范围 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车辆维修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招标费、审计咨询费、职工福利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 建管费开支原则 (一) 建管费开支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支出计划,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经济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 建管费支出要厉行节约,不能铺张浪费
第四条 建管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一)、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按超额累进办法计算
(二)、指挥部在规定的限额内从严控制,据实列支,不预提、不超支、不挤占、不挪用
(三)、如有特别原因发生超支,应向指挥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解决办法 ,经指挥批准后,给予处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计划管理按年度分解建设单位管理费,制定切实可行的支出计划,严格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要求控制支出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计划的内容包括:建管费年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资支出计划、招待费支出计划、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支出计划、办公费支出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费支出计 划、会议费支出计划、培训费支出计划等
(二)建管费计划由指挥办公会确定,根据确定后的计划作为财务收支的主要依据
(三)根据确定的年度支出计划,按部门和类别将费用进行月份指标分解,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由办公室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