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龙湖•晶蓝半岛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修维修条款1、本合同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发包人物业管理公司报到,与发包人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的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
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120%)不经承包人认可,在质保金内扣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管理部门)留下所有记录,供维保方备查
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发包人依法继续追究承包人相应责任
1、定义:1
1、简单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一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如窗配件的维修等
2、一般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三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如门窗调整、油漆、室内裂纹、空鼓等
3、复杂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七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4、以上项目的维修时间如有特别原因,由承包人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
2、通知方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1
1、电话: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电话通知承包人
以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电话记录,双方约定有效
发包人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收话人姓名、送话内容、收话人的应答等
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须保留电话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2、传真: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传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收到传真件后向发包人传真回执
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
3、电子邮件: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4、必要时发包人也可用挂号信,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