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重点内容解析1.注册管理(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
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
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3)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执业管理(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主要有:不按图施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受聘并执业;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个企业
法律体系(一)重点内容解析1.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有:《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授权法等法律(2)民法商法民法: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