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担了某综合办公楼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 3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 28 个月
该工程未进行投保保险
某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并签订了监理合同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材料和证据
索赔报告中的基本要求如下: 1
遭暴风雨袭击系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故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给已建部分工程造成破坏,损失 26 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的经济责任
因为此灾害使施工单位人员 8 人受伤
处理伤病医疗费用和补偿金总计 2
8 万元,建设单位应给予补偿
施工单位进场的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造成损失 6 万元;由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费损失 2 万元,工人窝工费 4
8 万元,建设单位应承担修复和停工的经济责任
因此灾害造成现场停工 5 天,要求合同工期顺延 5 天
由于工程被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 2
5 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应进行哪些工作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处理索赔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不可抗力发生风险承担的原则是什么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
标准答案:1
应进行以下主要工作:⑴ 进行调查、取证;⑵ 审查索赔成立条件,确定索赔是否成立;⑶ 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 ⑷ 与施工单位协商,统一意见;⑸ 签发索赔报告,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核准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假如在28 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已经被认可
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