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 何为建设工程监理?它的概念要点是什么?答:(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二)。 建设工程监理概念要点有: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法律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标准见《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2. 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它的含义是什么?答:(一)。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二).服务性: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有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制造性地开展工作.独立性: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法律规范》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公正、独立、自主”严则开展监理工作公正性:要求工程监理企业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这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者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3.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作用?答:(一)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有利于法律规范工程建设参加各方的建设行为(三)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四)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