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地:四川都江堰市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四川伊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都江堰中兴镇永胜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毅刚承包人(全称):成都飞原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府路 777#21 栋 917 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袁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建设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伊顿陶兰加酒厂隔断工程1。2 工程地点:[ 伊顿农业公司内].1。3 工程内容:[灌装车间办公区无菌室玻璃隔断和发酵车间整改隔断(包括隔断、吊顶、玻璃推拉门、不锈钢洗手台、消毒池、照明灯和给排水) 。1.4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5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灌装车间办公区无菌室玻璃隔断(2。4 米宽X3。2 米高,含上悬玻璃门)和发酵车间整改隔断(包括隔断、吊顶、玻璃推拉门、不锈钢洗手台、消毒池、照明灯和给排水),见附件(施工平面图)]。第三条 合同工期3。1 开工日期:[2024]年[ 3]月[29]日。 3.2 竣工日期:[2024 ]年[ 4]月[ 10]日。 3。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天。第四条 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5。1 金额:人民币 72,642 元(大写 : 柒万贰仟陆佰肆拾贰元 整)。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所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依次递减:(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 7 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 9 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 10 条 合同生效10.1 合同签订地:[都江堰市伊顿农业公司]。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四川伊顿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飞原金属结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028—87210518 电话传真: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