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店详细流程如下,供大家参考:一、申办流程: 工商局核准名称 递交筹建材料 添置设施设备(请提前联系测量面积)递交材料,二、填报要求: 1、申请人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切后果自负 2、筹建、验收材料, 3、 提交验收材料时请确认本店门牌、远程、设施设备等均准备到位, 三、开办条件 1
人员配备: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 2 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 1 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以上职称;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并且有 1 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以上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兼职
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应配备 1 名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员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初中文化程度并具有 5 年以上药品经营工作经历;以上岗位人员应经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药店货架中岛架】 2、 需要先选好营业地址,主线城市营业面积 150 平方米以上,与相邻药店相距 300 米以上;县城营业场地不 少于 40 平方米,仓库不少于 20 平方米;乡镇下的营业场地不少于 20 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药店货架上货准备营业】 3、拟办药店从业人员报名考取上岗培训合格证; 4、准备申请材料; 5、每月前 5 个工作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 6、当地食药监管局对材料格式与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