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入园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政发[2024]27 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英山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项目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3、项目建设周期: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建设期为,分 期投资建设,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二期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整个合同约定投资额确保 年内完成
二、项目用地 1、甲方提供亩用地给乙方,地点位于 (四界和实际面积以本合同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生产用地,出让期限为 50 年
2、土地价格:该项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先期按万元/亩的价格出让给乙方,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 15 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出让价款一次性交至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公司账户
4、项目供地:甲方在乙方缴清全部征地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红线图和规划选址意见书,30 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的协调工作,并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本项目的“五通一平”(通水、通路、通电、通信、通电视、平整土地)工程,通水、通路、通电、通信、通电视主干线安装至企业围墙外,围墙内由企业负责
2、甲方为该项目成立项目协调服务小组,为乙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乙方在项目筹备及建设期间遇到的困难,协调周边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3、项目建成投产后,由甲方报县政府组织专班进行固定资产审计验资,并按号文件的要求落实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如验资后乙方投资强度未达到 100 万元/亩或三年年平均税收贡献未达到 5 万元/亩以上,则根据20 万/亩补齐土地出让价款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