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方案随着***市经济社会的快速进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
当前制订并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
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征地工作的需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4]29 号)文件精神,***旗决定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
一、意义和目的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进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目的是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补偿标准偏低等突出问题
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直接为征地服务
二、工作依据与范围1、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4]28 号);《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4]144 号);《 关 于 完 善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 ( 国 土 资 发[2024]238 号);《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4]29 号)《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2024);《农用地估价规程》(TD/T1006—2024);***市***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图件;***市***旗土地资源二次调查成果;其它相关资料
2、工作范围:***市***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面积为***平方公里
3、工作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4]29 号)文件精神要求,在 2024 年 6 月底完成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