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进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
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
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仔细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反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别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别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 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 500
00 元(保价费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