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入股协议第一章 总 则甲方:北京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以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就双方一致同意出资入股成立新的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章 合资双方情况第一条本协议合资公司各方为:(一)甲方: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地址:电话号码:法人代表:(二)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地址:电话号码:法人代表:第三章 合资入股第二条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合资入股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公司(以工商部门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注册法定地址为:
第五条 合资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合资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合资公司的一切权益和财产归合资公司所有,双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和责任
双方按合资规定的利益分配比例分享利润
第四章 合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章程: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各方遵守公司章程
第五章 注册资本及股份第九条(一)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
(二)出资方式:甲方出资:,出资方式:,占合资公司%的股份;乙方出资:,出资方式:,占合资公司%的股份;(三)双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日内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四)待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向出资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利润分成与风险亏损承担第十条(一)双方按投资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即甲方得%,乙方得%
(二)合资公司的风险和亏损也按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