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陆过去一直是“一纲一本”高度集中的国家课程开发模式和课程管理体制
自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之后,地方获得一部分的教育管理权限
从8O 年代后期开始,中央允许部分地区开发一些供部分地区实施的具有地方特点的课程改革方案
如上海市第一期课程改革最初的目标就是要制定一套适应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课程方案,另外如浙江义务教育综合课程改革及广东高中综合课程试验等
1999 年元月,教育部颁布《面对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00 年春开始启动素养教育的核心工程“国家基础教膏课程改革”项目
新一轮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动了课程管理体制的改革,确主了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模式
学校在课程上有了部分的决策自主权
校本课程开发引起了部分学者、政策制定者及校长和老师的关注
一、课程开发机制的基本类型课程开发机制指课程开发得以正常运转的动力系统
它包括学校课程的设置程序和运转方式,主要解决课程规划主体的认定,课程编制、实施、管理与监督等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基础教育课程开发即只有三类:中央集权机制、地方分权机制、学校自主机制
1、中央集权机制中央集权的课程开发机制是指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代理机构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通过国家权力负责对中小学课程进行统一的讨论、编制和推广,学校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学材料和考试要求都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中央集权中开发机制的确立所依据的思想基础属于国家本位或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取向,强调统一的国家基础和整体利益,追求全国范围内的课程基本统一
学科课程采纳系统的学科知识,便于在大范围内加以法律规范,适合在中央集权的制度下得到进展
他的好处是确保受教育者获得基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保证起码的受教育机会公平,形成教材使用的经济规模
便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国性的统一变革
2、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制是指地方权力机构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
带有所辖地区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