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登记补件房地产初始登记流程图(一)预检① 办事指南――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地址:昌平路 403 号 电话:62554188-255、256、233投诉电话:62553500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上午 8:45~11:30 下午 13:00~16:30申请人应提交资料:参照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统一制定的客户告知单总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登记
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② 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24 年 10 月 31 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77 号)第 22至 27 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
1房地产权属核定咨询、预检、发号(一)受理、收件(二)初 审(四)审 定(六)缮证、校核、注记(九)打印通知书(七)通知、发证(十)通知、发件(八)记载登记册资 料 归 档交纳契税收 费(三)登记系统自动记载复 审(五)装订、立卷(十一)至 3
《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函》沪价商(2024)026 号、沪财预(2024)061 号第 1 条第 1 款第 3 项
③ 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④ 办事期限――即时
⑤ 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二)受理① 职能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2024 年 10 月 31 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77 号)第 22至 27 条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业务规则(试行)》(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第 3
② 岗位职责――《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尚在修订中)
③ 办事期限――2 天
④ 责任人: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部负责人:陈亦伟(三)收费① 职能依据――《关于核准本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