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中所涉及的部分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实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方式承包,按 32 元/平方米包干计算。包括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场地渣土管理费用.建筑垃圾清运、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鉴于本项目旌工条件局限如产生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及预算清单,交甲方核实认可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工程量:具体工程量即实际拆除面积与渣土清运工作,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房屋拆除交接验收表》为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安全履约担保金: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履约担保金 400000 元.甲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三、付款方式: 包干费用分三次支付,拆除面积达到 1 万平方米时,进行第一次支付;拆除面积达到 2 万平方米时,进行第二次支付;剩余面积全部拆除并清运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支付剩余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 四、施工日期: (一)本合同施工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进程确定: (二)因不可抗力或遇到足以影响安全施工的恶劣天气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按《房屋拆除交接验收表》确定实际施工日期。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一)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施工现场周围地下障碍物与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二)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切断通往被拆除区域内的水源、电源、热源、燃气、通信等线路; (三)负责通知乙方具体施工时间: (四)甲方指定杨启华为施工项目联络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 乙方: (一)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二)保证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组织施工所需的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机械设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公章; (三)保证拥有足够符合施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