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白马渡镇政府国策楼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预算书)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实行由乙方带资进场,包工包料4.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施工图纸,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甲方工作1
开工前 ,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家具、陈设及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3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或双方商量以后再确定;4
甲方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工作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法律规范、防火规定、施工法律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3
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施工过程施工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就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供应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方可用于施工
第七条 工期延误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a) 工程质量变化;b) 不可抗拒力;d)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