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管理奖罚制度为法律规范员工施工行为,杜绝施工现场日常出现的造成扬尘污染的违章行为,制定以下奖罚措施:① 外运渣土未密闭或冒装超载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② 进出场车辆不按规定进行冲洗不洁净就强行上路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③ 从高处向下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④ 施工用水等未经过沉淀池而随意排放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⑤ 露天堆放含粉尘建筑材料未覆盖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⑥ 拌制混凝土或砂浆时未控制粉尘弥漫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⑦ 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当天对作业面不清理或工完场不清的行为,罚款 100 元。⑧ 建筑垃圾上车时产生扬尘未进行洒水降尘的行为,罚款 100元.⑨ 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理和通报批判的,罚款1000 元。⑩ 其他引起现场扬尘而为实行有效措施的,罚款 100 元.⑾ 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良好、达标、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上级处罚和通报批判的,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属责任部门给予5000 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