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及外包劳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法律规范对承包商(服务提供方)的管理,确保库内施工、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库雇用承担工程项目、日常劳务工作、运输和装卸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3、所有施工、检修、运输装卸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进行资格预审
二、管理职责 1、库安全科负责实施对施工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检查
三、资格审查和年度评价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安全科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承包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许可证等)
(2)、验证承包方管理能力和队伍素养能否满足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操作规程)
(4)、审核承包方以往业绩表现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特种人员持证情况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核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2、库安全科审核后,将承包商的相关资质审查资料及编制的安全保证措施交库领导审查
3、库安全科每年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评价,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作为选择和续用承包商的依据
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复印件、过去 3 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等
四、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与承包方按《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承包方单位对施工或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方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2、承包单位进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