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展虹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管理制度投 资 部 2024
10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责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使本公司的业务稳健进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投资项目均需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讨论,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可行性报告;3、投资回报率;4、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5、投资流动性;6、投资占用时间;7、投资的预期成本;8、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9、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销售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讨论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报送公司主管副总审核
主管副总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对临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七条 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均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