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项目决策管理制度一、总经理决策根据公司投资、担保业务流程和相关规定,在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基础上,对担保、投资项目单笔担保投资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含 200 万元)或累计担保、投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含 300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决策
二、评审委员会决策(一)评审委员会由担保公司总经理
高级管理、资深业务人员、股东代表、外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外聘技术专家组成常规项目评审委员会
对于技术专业较强的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制度
(二)公司对单个企业或个人担保、投资单笔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或累计担保投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公司净资产的 10%),由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决策
(三)公司对单个企业或个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投资项目,担保、投资额在公司净资产 15%以内的由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决策
(四)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1、评审委员会设置首席委员(总经理担任)
首席委员负责招集评审委员会的召开、主持或授权评审委员主持会议
2、凡是应提交评审委员会决策的担保项目,经客户业务部初审、风险管理部详细审核后,连同项目调查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策
3、评委应充分、独立、慎重地发表意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讨论,做出评定均需说明理由,评委会意见及评审理由最终由首席委员统一阐述给项目经理
4、评审委员会实行投票方式表决
5、对某一评审项目,首席委员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通过权
6、评审委员会到会成员必须在 80%以上投票有效,对项目通过率必须在 60%以上为项目通过
(五)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为有效管理,对评委实行申报回避制度
1、有以下情形的评委应主动声明a、评委与客户的主要决策人、融资负责人存在亲戚、朋友、同学或其它较密切关系的;b、评委在或曾在客户单位工作过的;c、评委及其亲属与客户存在业务往来、等经济利益关系的;d、客户及其它有关人员向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