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甲方:地址:电话: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赢共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立承揽业务,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独立承揽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具体项目;二、甲方对乙方在独立承揽项目期间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并积极配合工作; 三、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能超出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明确相应责任,做好项目的联系工作;完成与委托方《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的签订;协调委托方关系,完成收缴代理服务费的工作; 五、乙方在独立承揽项目期间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实施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六、在独立承揽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和相应发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按招标代理项目收入的 %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分成必须在该项目收入到达公司账户后方可结算,手续齐全后 5 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未按时拨付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的 3‰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八、乙方在领取分成时,需按程序报请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办理;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应共同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负责人: 年 月 日乙 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