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持续稳定进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同时明确和法律规范公司的招聘原则和操作流程,并保证在此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招聘成本,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位的招聘与录用
第二章招聘原则第三条公司的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招聘需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从知识、能力、技能、品德、经验、健康状况、岗位胜任力等方面共同进行考查,同时重点考察和公司战略、业务和文化密切相关的技能、素养和品行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适用原则
第三章 职责范围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招聘工作的主管本门,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主要职责如下:(一)发布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在实际执行中加以调整
(二)根据公司组织结构和定岗定编方案对各部门的人员招聘需求进行控制,审核各部门招聘需求是否满足组织结构和定岗定编方案
假如属于方案外的招聘,提请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指导用人部门撰写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四)决定猎取应聘人员的渠道和方法
(五)与潜在的应聘人员联络
(六)收集简历和应聘材料
(七)设计人员选拔测评方法,并指导用人部门使用这些方法
(八)主持实施测评程序
(九)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
(十)与应聘人员确定试用期工资
(十一)帮助被录用人员办理体检、档案转移、劳动协议签订等各项手续
(十二)向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表示感谢并委婉的拒绝
第五条 各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和协调下直接参加招聘工作
并在其中承担以下责任:(一)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必须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完成
(二)根据业务计划提出招聘需求
(三)草拟招聘职位的职位描述和任职资格
(四)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员工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员工转正标准
(五)参加对应聘人员的测评过程,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推断
(六)最终做出录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