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管理制度手册二零一六年七月目 录TSRE—ZC01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1TSRE-ZC02 供应商管理制度 8 TSRE—ZC—GC01 招标管理规程 14 TSRE—ZC—ZY01 货比三家审批单作业指引 26 TSRE-ZC-ZY02 招标采购需求书编制作业指引 29 BD01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 32 BD02 招标结果评议表 32 BD03 供应商分类表 33 BD04 初选打分表(材料设备类 ) 36 BD05 工程类初选打分表 36 BD06 动态评分表 37 BD07 战略采购评分表 ( 材料设备类) 37 BD08 战略合作评分表 ( 工程施工类) 41 BD09 战略合作评分表(销售代理类) 42 BD10 战略合作评分表(图审设计类) 43 MB01 总包工程制式招标文件 44 MB02 景观绿化工程制式招标文件 69 MB03 精装修工程制式招标文件 103 MB04 配套类工程制式招标文件 113 MB05 材料设备类供货安装工程制式招标文件 119 MB0 6 技术交底文件模板 131 管理标准化体系文件编 号:TSRE-ZC01版 本:2024A生效日期:2016—06-01招标采购管理制度TSRE—ZC01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编 制:审 核:批 准:版本修订记录序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版本备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旨在与法律规范各一线公司招标采购(后简称招采)工作,明确职责,提升招采工作效率,规避招采工作中的个体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未在本制度中明确的条例,在各专项规程、作业指引中明确。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天山投资集团及所属一线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关的材料、设备、工程、施工、监理、销售代理服务、广告宣传、活动、评估定价等供应商的招标或选定工作。第三条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应干扰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或以包括肢解招标项目在内的任何方式回避本管理办法。第四条凡金额在(人民币下同)五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或物料采购,要实行招标(投标单位不少于五家)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小于五万元的材料、设备或工程采购,可采纳货比三家的形式进行;小于 5 万元且工程紧迫情况下,经一线公司决策委员会及集团定标委员会批准,可直接进行采购。低于五千元的材料、设备或工程,可以通过采购人员市场询价对比后(不少于 3 家)直接进行采购。特别情况下,要依据投资集团现行授权审批后,方可不进行招标,通过直接洽谈或多家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战略集中采购类材料、设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