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一、目的 保障矿山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排土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泉煤矿项目部三、管理办法1
项目部经理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经理应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制度有关排土场安全规定的各项要求,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建立健全适合项目部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操作以及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评价制度(以上制度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部必须严格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做好排土场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设计推举的有关参数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24)安全警示标志
严禁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边坡面捡矿石和其他活动
在排土场最终境界 20 米内排弃大块岩石,以确保排土场结束后的安全稳定,防止发生泥石流灾害
四、排土场的运行1
汽车运输排土场及排弃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1 汽车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2 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动,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对坡顶线方向应有 3%~5%的反坡
3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3 和1
3 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