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职工群众来访工作管理办法 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定期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方式管理、各单位领导接待来访管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定期下访管理、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管理的办法及要求、公司信访办接待来访工作事项的办理程序、来访接待中特别情况的处置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来访接待工作
1 本办法所称“来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走访的形式来公司或各单位、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公司范围内有关责任单位、部门处理的活动
2“信访人”:是指采纳走访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管理职责3
1 公司信访办负责日常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管理、公司领导接待日的管理及对公司各单位接待来访工作的指导和评价管理
2 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领导及机关人员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管理
4 接待职工群众来访的方式及办法管理程序4
1 公司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管理4
1 参加接待人员:全体公司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2 接待时间:每周三上午北京时间 10:30――13:30
3 接待地点:公司信访办(公司办公大楼一楼)
4 接待方法:每周三上午,由 1 名公司领导到信访办接待来访职工群众,同时信访办根据领导接待日之前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安排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到信访办,与公司领导一同接待
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公司大楼值班民警负责维护接待秩序
5 接待:a)接待领导在接待过程中对能解答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对当场不能解答的,由信访办人员做好记录,在接待日后,尽快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联系,必要时可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或答复的意见,并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
b)对每个来访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或者要求,除领导在接待时当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