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间操作法律规范(一)制作加工过程各环节,不得存在下列行为:1
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别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已供餐的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制作加工食品
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根据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制作加工行为
(二)制作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与自身的场所、设备设施等条件相匹配
(三)实行下列措施,避开食品受到交叉污染:1
不同类型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食品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制作加工工具分开使用
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宰杀活的禽、畜、兽类动物
在餐饮服务场所外设立饲养、宰杀场所的,应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
一、粗制作加工和切配要求(一)不宜反复解冻、冷冻食品
(二)鼓舞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
使用自然解冻和流水解冻方法的,应避开原料受到污染
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需立即使用
(三)解冻后的高危易腐原料,其表面温度不宜超过 5℃
及时使用或临时冷藏贮存解冻后的高危易腐原料,缩短其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
(四)使用原料前应将其洗净
分开清洗、分开制作加工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
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蛋品的外壳;破蛋加工时,应将每一个破蛋后的禽蛋单独倾倒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保存切配好的半成品
二、 烹饪要求(一)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