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业绩考核方法一、目的 老师是学校的主要组成部分
学校教学质量的高低,学校的立足生存,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老师的教学工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促使广阔老师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增加老师的竞争意识,强化老师队伍的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在学校形成良好的教风,特制定本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在教学主管校长领导下,成立老师业绩考核小组
组长:教务处长 副组长:教学副处长、教学督导副处长 成员:各教学部主任,教学督导室成员 (二)考核小组职责: 1、负责考核内容及方法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老师业绩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3、承担组织调查问卷、考核资料的收集,总评统分; 4、进行考核总结分析,提供考核结果和分析报告报校长办公会
三、考核原则 老师的劳动不同于其他行业,老师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
对老师业绩考核,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形成性考核(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和成果性考核(教学效果和教科研成果)
对老师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做到常规检查与学期、年终考评相结合,以年终考评为主;师生考评与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以考核小组考评为主;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教学质量考核与教科研成果考核相结合,以教学质量考核为主
四、考核的方法 1、对老师业绩的考核,主要实行分项测评、综合统分的办法进行
测评分值分配:(1)考核小组测评占总分 50%;(2)本教学部同行测评占总分 10%;(3)所教学生代表测评占总分 15%;(4)学生学习成绩占总分 10%;(5)教科研成果占总分 10%;(6)其他工作测评占总分 5%
教科研成果包括:当年各学期撰写的学术论文、工作经验总结、参编教材、讲义和习题集以及参加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等情况,由本人提供资料,考核小组测评打分
老师其他工作包括:担任班主任、包班干部辅导员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