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德能勤绩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老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老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建立有利于实施素养教育,发挥老师 制造性的、多元的、新型的老师评价体系,依法治教,法律规范管理老师年度考核,加强老师队伍和学 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大面积大幅度提高,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 25 分、能 35 分、勤 20 分、绩 20 分。 一、德(25 分)评分要点: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为人师表,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4、工作作风正派,尊师爱生,团结同志,不搞团伙。评分标准: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扣 1-2 分。 2、造成不安定因素,挑拨是非,拉帮结派搞团伙者扣 1—2 分. 3、违犯《师德法律规范》,特别是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造成恶果者扣1—3 分. 4、不服从领导,在学校工作分配中造成阻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 1—3分。 二、能(35 分)评分要点: 1、仔细学习各科新课程标准,领悟新课标理念,并能贯彻于教学活动之中。 2、能严格根据中心校制订的《教学常规实施细则》办事,做到 精心备课,细心批改,耐心辅导,热心转差,专心提优。 3、能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仔细作好笔记,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4、能积极参加学标达标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 节。 5、能积极开展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课堂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6、能加强自身基本功训练,能在教学中充分体现,效果明显。评分标准: 1、不仔细学习新课标,默守陈规,不求上进,教学方法陈旧者,扣 1-3 分. 2、听课笔记每少一节扣 1 分,业务学习笔记每少 1000 字扣 1 分。 3、少备一课时扣 1 分,少批改一次扣 1 分. 4、提优转差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果者扣 1—3 分。 5、能用而不用电教器材和实验器材,自身基本功差者扣 1-3 分。 三、勤(20 分)评分要点: 1、能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全年出满勤,不迟到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2、能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3、能按时上下课,不推迟上课,不延时下课,不无故旷课。 4、能按所在学校实际满负荷工作。评分标准: 1、不遵守工作纪律,常常迟到早退者,扣 1—3 分。 2、不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擅自离岗 3 次以上者,扣 1-3 分。 3、请事假每学期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扣 5 分,产假超一个月者扣 5 分、超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