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使用说明1、本《标准》适用于滁州市市本级区域内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本《标准》将本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
3、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达到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选择一类,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选择二类;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达到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选择二类;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达到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选择三类
4、本《标准》中各分项服务标准高一级(类)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所列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解释详见各部分说明
二0-0年六月二十五日2一、一级服务级别服务项目序号内容服务标准(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机构设置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接待地点
2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日常管理与服务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服务规范服务规范可参照《滁州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执行
6制度公示业务接待地点公示办事制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