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绩效考核细则(2024—2024 学年)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法律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同时为选拔优秀老师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第二条、考核内容:对老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考核依据:《老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考核方法:分项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价
(一)出勤率(5 分)内容:是否遵守《玉皇庙一小老师管理制度》
考核方法:查阅签到记录和请假记录得分:出满勤 5 分;出勤率达 80%得 3 分;出勤率达 60%得 2 分;出勤率50-10%得 1 分;出勤率在 10%以下得 0 分;履行请假手续的不计入出勤率;没有履行手续的每天扣 0
旷课每节扣 0
5 分;迟到、早退、正课看自习累积三次扣 0
5 分;(二)工作量(5 分)内容:全校课时量的平均数为老师基本工作量
得分:满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无课时计分分别为5、3、2、0;超课时加 1 分;教研组长加 0
5 分;班主任加 1 分,老师兼其它社会工作的加 0
总计分不超过 5 分
(三)师德(5 分)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仔细,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故旷课、旷岗或常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是否由违规违纪行为,是否顾全大局,是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是否违反《玉皇庙一小老师管理制度》,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结合平常表现、查阅相关记载
得分:(1)很好 5 分,良好 3 分,一般 2 分,较差 1-0 分
(2)政治学习每缺 1 次扣 0
5 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