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机电工程学校老师专业技术岗位晋职晋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我校老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推动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领导组组长:曲祖峰副组长:朱蓬勃成员: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2、工作组组长:朱蓬勃副组长:综合办主任成员: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招生办主任、科研处主任、部分老师代表、人事干事3、评审组组长:曲祖峰副组长:朱蓬勃 李景明 杨兆发 刘建华成员:综合办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总务处主任、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代表二、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老师专业技术职务晋职晋级的基本条件;2、专任老师(教务处各个教研室工作的老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不能有超过两学期(含两学期)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经历(学校工作需要者除外),专任老师标准工作量为学期平均教学学时数;非专任老师在本级岗位上三年以内(含三年)必须有兼课的经历;老师的教学工作核定项目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技能大赛培训、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顶岗实习指导、第二课堂教学、入学教育、就业教育、成人教育、法制安全教育、老师培训、卫生健康教育、人事政策培训、督导听课(只针对专职督导员、中层以上干部)等项目。专任老师的平均工作量由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根据专任老师完成教学工作的总数以学期为单位核定,兼职老师在近三年内只要有兼课经历即视为该项基本条件合格。考虑到学校各岗位工作的特别性,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每学期完成《教学管理规程》中规定数量的督导听课及反馈工作就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专职招生岗位上走老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晋职晋级人员,完成招生任务的比例可以等同于完成相同比例的教学工作;创业人员及校企合作办公室人员假如经过学校考核合格也可视为有合格的兼课经历。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的六个学期.3、在本级岗位聘期内努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效果较好,在本职务或职级晋升前三年(不含当年)至少有完成一半及以上招生工作任务的经历;(招生任务一半及以上数量核定根据四舍五入来计算)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计算时间段为晋职晋级前一年年度招生注册截止日之前的三年。4、在本级岗位聘期内至少有一年以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