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 146 号。第四条 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由 1 个自热人股东组成;股东一: 王艳宇 家庭住址: 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 146 号。身份证号码: 220242199004082254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 1 项至第 10 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 11 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