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合作框架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统一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投资和运作文化项目,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并为今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坚实的基础
为此,双方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进行文化项目合作,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1、“纪念红军长征胜利 80 周年”及“中国共产党建党 95 周年”书画联展项目;2、名人、名家书画作品展项目;3、“漂亮的滨海我的家”少儿书画邀请赛项目;4、文艺演出项目;5、文化长廊共建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一)双方就书画展、书画竞赛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
筹办书画展(合作范围第 1 至 3 项)所需经费双方各出 50%,书画家现场创作的书画作品及销售利润双方各占 50%
由书画展带动的楼盘、商铺销售收入,按双方商定的比例分配
(二)文艺演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
大型文艺及商演活动(合作范围第 4 项),前期的启动资金,双方共同投资,各承担 50%,后期主要费用(包括乐团邀请、艺人出场、场地布置、媒体推广等)由乙方通过商业化运作模式筹集,甲方全力配合
演出收入(含门票、赞助费等)分配比例为:甲方 40%,乙方 60%
演出带动的楼盘、商铺销售收入,按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
(三)文化长廊共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利益共享文化长廊项目(合作范围第 5 项)是双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见证,也是滨海城高端书画作品展览展示的窗口
双方在文化长廊共建项目的合作方式是:甲方提供展览展示的场地,并承担装修费用;乙方负责征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