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答: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二)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派制度是什么?答: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派为主体、多种分派方式并存的分派制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答: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辨别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哪些组员构成?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尤其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构成。(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答: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行;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9.审查和同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状况的汇报;10.审查和同意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状况的汇报;11.变化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12.同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3.决定尤其行政区的设置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职哪些人员?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哪些职权?答: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行;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不过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同意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