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管理制度1、工作时间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①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8:00②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00③12:30-20:00根据岗位情况分别安排2、轮休1)公司每周休息 1 天,依据行业需要,各部门提前做好轮休安排
保证每天办公室不得少于两人值班
2)各部门轮休安排应于前一周的周日下班前报至前台,由前台统计考勤
3)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提前做好准备,轮休安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调休,违者作旷工处理
3、迟到与早退1)迟到早退 30 分钟之内的每次罚款 20 元,交至前台处
30—60 分钟的按事假半天处理;60—120 分钟按事假一天处理;120—240 分钟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当月凡出现迟到、早退,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 6 次以上,可作劝退处理
4、旷工1)员工未按《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而缺勤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定性为旷工的行为均视为旷工
2)一旦旷工,不论时间长短,扣除当天相关工资绩效
5、请销假1)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休假单交至前台处
6、外出1)员工工作期间因公外出半天以内,应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并经直接上级批准,出门前在前台出示《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并在前台《外出登记表》上登记,返回后再填写剩余内容
未在预定时间内返回的应电话告知部直接上级,并获得批准
2)工作期间因私外出不能超过 15 分钟,特别情况 15—30 分钟应得到直接上级批准;超过 30 分钟以上的办理事假手续,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天
3)因私外出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处理细则参考旷工条款
7、 加班1)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① 员工因当天工作未完成需要非上班时间完成的;② 客户在非上班时间来访需要相关人员接待的;③ 客户在上班时间来访,延续到下班后尚未完成的
2)特别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