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措施》、《个人贷款管理暂行措施》、《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措施》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导》,并称“三个措施一种指导”,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措施》解析1、固定资产贷款的定义 《措施》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记录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2、《措施》的重要内容 本《措施》共分八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几种部分,《措施》重要从贷款业务流程规范的角度提出监管规定,是对现行贷款类监管法规的系统性完善。其要点集中在如下几种方面: 第一,《措施》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老式贷款管理模式的转型,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措施》规定贷款人内部应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贯彻到详细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这些环节重要包括: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通过深入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措施》倡导贷款支付管理理念,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措施》规定贷款人依法加强贷款用途管理,通过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增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手段,健全贷款发放与支付的管理,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第三,《措施》强调协议或协议的有效管理,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措施》规定贷款人在协议或协议中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协议来控制贷款风险。 第四,《措施》强调加强贷后管理,有助于提高信贷管理质量。由于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贷前、轻贷后”的现象普遍存在。《措施》规定加强贷后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强调动态监测以及对贷款账户的管理。 第五,《措施》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强化贷款责任的针对性,有助于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