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发[2024]94 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进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24】206 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怀和保障广阔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损害保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 2024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GB50500-2024),法律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阔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