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奖罚制度第一条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促使各级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第二条考核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考核办法1、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2、得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者为优秀;3、得分在 70 分(含 70 分)至 89 分者为合格;4、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5、每年考核一次,时间为每年 12 月份
第四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方榕阳副组长:王丰富、曾建业成 员:廖朝晖、李春连、陈雅琼2、分公司、项目部应成立以经理为组长,有关部门或人员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
第五条考核权限范围1、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总经理至分公司级领导;2、分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本单位各职能部门至项目经理;3、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本项目部管理人员
第六条考核要求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根据考核标准,对考核权限范围内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不允许带有思想情绪参加考核,否则,不得参加考核工作
第七条奖罚(一)奖励1、得分在 90 分以上者,奖励 100~500 元,可参加评选优秀工作者;2、得分在 75~89 分者,不奖
(二)处罚1、得分在 70~74 分者,不罚;2、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罚款 100~1000 元;3、不胜任者,调离原工作岗位,降级任用
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标准被考核人:总经理序号考核标准分解分数评分办法1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未建立的扣 20 分;未健全的扣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