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XXXX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设施、设备及工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一、总 则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11。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二、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2。机械设备:是指参加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三、管理职责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合同、设备租赁的《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组织设备的进场,监督检查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