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物品存放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法律规范》及《医院消毒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法律规范》无菌物品存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合医院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使用并保存无菌物品的科室
一、环境要求1、灭菌物品应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间的存放架或存放柜内,存放架或存放柜应便于清洁,不易生锈;保存环境应清洁、明亮、通风或有空气净化装置,照明光线充足;温度低于 24℃,湿度低于 70%
2、灭菌物品应分类存放,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去掉外层大包装存放,存放位置相对固定,标识清楚;物品存放应距地面 20~25cm,距墙壁 5~10cm,距天花板 50cm
3、手术室、治疗室、换药室等采纳自然通风的,当通风不良时可使用排气扇强制换气 ;无菌物品保存环境均应每日清洁,物体表面及地面湿式擦拭,避开扬尘
4、建立工作记录
二、人员要求1、无菌物品存放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接触无菌物品前洗手
2、清点物品时以目测为主,减少触摸
3、摆放无菌物品时应根据有效期限依次摆放,有效期标志醒目,邻近过期的物品放在方便取用位置;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应一个批次用完再放入下一批次,或将剩余少量未用完批次物品放在上层
三、无菌物品有效期1、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无季节限制,依据包装材质不同保存有效期限不同,使用时应认真查看有效期标志
2、灭菌物品的包装应干净不易松散,密封性好,无破洞,灭菌日期及有效期标志清楚,根据有效期顺序依次码放在储存架或储存柜内,有效期标志应明示,便于目测清点
3、无菌物品保存有效期(1)使用棉布材质包装的无菌物品:保存环境能达到要求的有效期可延长到 14 天;保存环境不能达到要求的各临床、医技科室,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 7 天
遇持续霉雨天气或沙尘天气保存期应缩减
(2)使用一次性包装材质包装灭菌的无菌物品,保存环境清洁,温度湿度相对稳定的条件下: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