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 确保安全生产, 制定本规定
2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贮存、使用、废弃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3法 律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24〕2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 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劳动部 化学工业部 1996年12月20日颁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5号)GB/T1
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
8 《标准化工作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GB/T15496 《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4定 义4
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 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