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法律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内容与要求3
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3
1 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相关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3
1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制度
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 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
5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 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7 要随时了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3
8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仔细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