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LD-2024—1015 号合 同 书项目名称:智能化太阳能 LED 灯广告能源垃圾桶租赁合同甲方: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邮编:负责人: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甲方单位是依法设立的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乙方具有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的经营资格,并具有发布户外广告资质和能力
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户外广告媒体拥有销售出租权,并保证该权利在甲方的租用期限内合法、有效,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用乙方的广告位,甲乙双方仅存在租赁关系
发生任何与广告位使用权限相关的法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 广告发布概况1
1广告发布形式:智能化太阳能LED灯广告能源垃圾桶广告1
2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提供确认稿件及样式、乙方设计制作发布1
3 广告发布规格:广告规格及材料:0
广告画面采纳户外灯片
4广告发布数量:个垃圾桶,一个双耳双面,合计个广告画面1
5广告画面的保质期:1年1
6 广告发布位置:1
7 广告价格:单价为人民币:RMB
00 元/年/个,个共计
00 元(元整)
合同总额费用为:人民币
00 元(元整)
为此项广告发布所涉及的审批、设计、维护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的一切费用
8 其他要求:每个垃圾桶灯箱亮灯时间随路灯亮灯时间进行
第二条 广告的发布期限2
1广告的发布期限为捌年,自 2024 年 1 2 月1日起始至 20 24 年11月30日止
第三条 广告的设计制作3
1广告由乙方设计,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由甲方书面确认签字后开始制作
若甲方认为设计初稿需要修改,乙方应该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设计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签订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