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郴州市曹家坪棚户区改造芳头安置小区室外道路工程分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年 月 日室外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郴州市曹家坪棚户改造芳头安置小区室外 道路 工 程 2、工程地点:郴州市曹家坪棚户改造芳头安置小区 3、承包范围:郴州市曹家坪棚户改造芳头安置小区所有室外 道路 工程 (包括 道路基层、土方回填、麻石护坡砌筑、沥青面层 等) 二、工程期限 1、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限定在 60 日历天内,除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建设方(即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签证工期予以顺延
三、承包内容及方式1、承包内容:(1)以设计院出具的施工蓝图为依据,完成设计图内与室外道路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基层处理、回填土方、麻石护坡砌筑、沥青道路面层等)
2、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建设方(即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审核、批准的设计、深化设计,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包质保及维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可就设计图、深化设计图中存在的缺陷、不足要求乙方予以补充、完善、增加,因此增加的工程费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但因建设方要求变更设计图、深化设计图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工程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结算
四、计量及计价方式1、工程计量:原则上根据主合同计量方式按 2024《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4《湖南省建筑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