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原则(试用)企业名称: 序号检查项目应得分考核内容实得分考核原则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15 分)4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级各组织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未成立领导机构不得分,未制定各管理部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职责
每遗漏一种部门扣 0
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 2 分
4企业与否遵照“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量化的年度工作目的,制订实现安全目的的保证措施,签订安全目的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目的责任书扣 2分;安全工作目的未量化扣 1分
未覆盖各级组织,缺乏一种部门扣 0
3企业每年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为员工缴纳社会工伤保险
没有提取安全资金或每缺乏一人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不得分
4企业第一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各级领导人员(从行政正职直到班组长)的安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与 否 建 立 健全,职责内容符合《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并能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一类人员职责,扣 1 分
现场问询有关人员,对本岗位责任制不理解的,每人次扣 0
4根 据 《 山 东 省 安 全 生 产 条例》规定,从业人员在 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3‰的比例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 人 以 上 局 限 性 10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根 据 《 山 东 省 安 全 生 产 条例》规定,应设而未设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人员配置 局 限 性 , 每 少 一 人 扣 2分
应配置而未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序号检查项目应得分考核内容实得分考核原则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8分)机构或者配置不低于 2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