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方针防止为主、防消结合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标、行业原则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精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原则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习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重点单位需要履行的特殊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 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 (1)明确了对消防产品的基本规定,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标;没有国标的,必须符合行业原则。严禁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2)明确了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制度,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标、行业原则的强制性规定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标、行业原则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措施,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 (3)明确了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主体,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惩罚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的有关内容 诠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详细内容 概念行政惩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行的行政惩戒。对实行惩罚的主体来说,行政惩罚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罚的主体来说,行政惩罚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律责任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惩罚原则(1)惩罚法定原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