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生产法及有关法律知识》考点解析(1)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详细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多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二)法律规范 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承认、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行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应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 (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承认的,其合用和遵守要依托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其他社会规范既不由国家来制定,也不依托国家强制力来保证。 (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其他的社会规范则不一样,在同一阶级社会中,可以有不一样阶级的规范,如既有统治阶级的道德,又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 (3)除习惯法之外,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正式文献(如法律、命令等)规定出来,成为详细的制度。其他社会规范则不一定采用正式文献的形式。 (4)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它所针对的不是个别的、特定的事或人,而是合用于大量同类的事或人;不是只合用一次就完结,而是多次合用的一般规则。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 3 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使用方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种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合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处理是指行为规范自身的基本规定。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严禁做什么、容许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如损害赔偿、行政惩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法律规范这 3 个构成部分亲密联络并不可缺乏,既可以把各个部分规定在一种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分别规定在不一样的法律条文中。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更不是超阶级的共同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于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这种物质生活条件构成法的基础。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以体目前 3 个方面: 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