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都市经济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算施方案为了深入加强我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措施》(陕人发[]20 号)、《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告知》(陕人社发[]230 号)文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的领导、组织和范围、对象1、学校考核由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组长:张海花 副组长:李艳燕 组员:何晓莉、徐成昌、陈东生、边小卫、赵建武2、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详细负责考核组织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琼 组员:郭元萍、孟丽春、桑乐3、考核范围及对象考核范围包括全校中层如下教职工工(学校领导层由上级单位考核),对象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如下简称工作人员)
二、年度考核内容与程序学校年度考核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一样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一样规定,根据岗位职责和聘任协议约定内容以及工作原则,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在两类工作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包括聘任协议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
考核成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学校根据实际岗位状况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并制定合理科学的考核要素及详细原则,不一样岗位有不一样的原则规定
考核原则以陕人发[]20 号文献规定的原则为基础,根据本校实际状况制定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规定,撰写个人总结并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在部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三)部门主管负责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体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
(四)校考核工作机构在部门主管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告
(六)校考核工作机构将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