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行细则(试行)各开放教育本科试点单位: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实行过程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环节
为保证电大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和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重庆电大教学处按照“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与意义毕业论文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在校学习状况的综合性总结
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毕业后的工作适应性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一)市电大成立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财经部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实行并指定责任教师负责详细工作
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组员主 任:潘茂桂(副校长、副专家)副主任:彭学杰(教学到处长、副专家)、吴海东(教务处长、专家)、彭 丽(教学处副处长、副专家)委 员:鲁绪芝(财经部主任、副专家)关晓霞(副专家)陈丽虹(副专家)罗小明(副专家)董映震(讲师)刘 波 (讲师)向 玲(助教)王玉波(助教)责任教师:陈丽虹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审定并颁布毕业论文工作实行细则;2.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监控;3.负责处理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答辩过程中的争议事项
市电大专业责任教师职责:1.根据中央电大下发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行细则,报学校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2.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