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汇编》有关数字规定期货法律法规施行时间汇总法律法规名称施行时间《期货企业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2008 年 5 月 1 日《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2008 年 4 月 30 日《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措施》2007 年 8 月 1 日《期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措施》2007 年 7 月 4 日《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措施》2007 年 7 月 4 日《证券企业为期货企业提供中间简介业务试行措施》2007 年 4 月 20 日《期货企业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措施》2007 年 4 月 19 日《期货企业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措施》2007 年 4 月 18 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07 年 4 月 15 日《期货交易所管理措施》2007 年 4 月 15 日《期货企业管理措施》2007 年 4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 年 6 月 29 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 年 12 月 25 日第 1 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数字规定(每个问题最终的括号内数字为该知识点在该法律法规中的条目序号,如下各章同)一、向监管机构申请同意的有关数字规定提问回答期货企业变更 以上的股权,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19)5%二、向监管机构汇报的有关数字规定提问回答期货企业波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股权被冻结或者用于担保,以及发生其他重大事件时,期货企业及其有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 内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汇报
(64)5 日三、监管机构同意的有关数字规定提问回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 内决定与否同意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的结 算业务资格申请
(8)3 个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